9月16日,吉林证监局发布监管决定书,对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,直指其资产管理业务与互联网营销环节存在多项违规行为。
经查,该公司在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关联方信息披露不充分、部分私募资管产品违规公开发布募集公告、未充分披露底层投资信息、业务系统权限管理不到位等问题,同时未建立不同资管计划间异常交易处置机制,对部分交易对手未实施尽职调查与额度管理,违反多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监管规定。
互联网营销方面,公司存在合规监控和留痕管理不足、宣传内容含诱导性表述,以及个别无期货咨询资格人员违规提供交易建议等问题,违反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。
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,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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